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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富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刑事申诉案件质量检查
2008-08-08 阅读: 出处:办公室 作者:检办 编辑:办公室 

最近,水富县检察院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采用四项措施,对2006年以来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进一步规范了工作。

一是统一思想认识。要求干警从关注民生,加强检察机关整体执法水平、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大局出发,以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,提高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量的为目标,注重在检查中发现原案和申诉案件复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切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提升执法公信力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刑事申诉案件质量检查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检查工作指挥到位、协调到位、人员到位、工作时间到位、质量到位。三是严密检查程序。全面清查,摸清底数,对照年度工作台帐、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清查,建立健全明细工作台帐,全面熟悉和掌握清查范围的案件数量、案件类型、申诉人姓名、受理、立案复查、息诉等基本情况;全面审查,把握重点,对2006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全面审查,突出对不服本院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重点审查,从案件终结报告和决定书的审查入手,再度调集与案件相关的25卷诉讼卷及侦查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内卷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,注意发现存在问题;检察长审查把关,突出工作实效,先后5次听取专项工作汇报,对主要阶段的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和部署的同时,亲自审查案件复查终结报告和决定书,对文书格式、文字结构、事实的描述、法律适用及综合说理提出改进意见,确保了检查质量和实效。四是提出改进建议。通过认真检查,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质量“三个统一”的建议,即要注重证据意识,注重证据质与量的统一;要注重基本事实与相关证据的统一;要注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,严把侦查、批捕、起诉三道关口,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不服本院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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