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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5月29日,水富县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,对近期该院立案查办的4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成因进行了认真分析,并结合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、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定(试行)》以及市院《“一书双表双录”实施方案》的精神,要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模式,把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作为立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;要求自侦、预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,把握审查立项、预防调查、犯罪分析、检察建议及督促落实、组织案发单位观摩庭审和实效评估等工作的关键时期,立足检察职能综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,对一次整改建议落实措施不力、整改不到位的发案单位要通过再次跟踪监督,加大督促整改力度,督促到位落实,并将相关情况向发案单位的上级纪检部门通报;要通过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实现预防工作职能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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